招标人是否可以超过规定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03 06:40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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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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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多少要根据招标项目估算价和双方约定的实际比例来计算。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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