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流标两次后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05 11:45
结合招投标文件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公开招标流标两次后,招标人可以在经核准后不再竞标,而采用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法律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人在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多次招标流标后怎么办,可采用工程招标和招标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友情链接: 沈阳律师 洞头律师 湖南律师 上海普法教育网 随州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杭州刑事律师 浙江律师网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律师联系方式 杭州刑事案件咨询 成都律师 昆明律师 邯郸律师 滁州律师 漳州律师 抚州律师 茂名律师 北海律师 嘉峪关律师 定西律师 银川律师 桐乡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宜黄律师 吉安律师 新干律师 都昌律师 永修律师 弋阳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