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裁决书,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06 15:42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下列不同点:
1、在调解解决争议时,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而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来主持解决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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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是什么?除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去法院起诉的前置性程序外,一般民商事案件,仲裁程序是排除法院程序的。所谓一裁到底,只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撤裁之诉。
而且只是程序审理,最多是撤销仲裁裁决,但不对案件本身胜负下结论。如果法院决定撤裁,当事人之间也不过是另案重新起诉。
所以,对于普通民商事案件,在法院决定撤裁之前,仲裁裁决书是有效的,只是暂停执行程序。
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那是未生效,相当于在上诉。
如果你说的仲裁裁决根本不是本案诉讼所针对的,那最多就是一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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