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保公司让员工自己交一部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07 07:42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其属强制险,公司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缴付,个人缴付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如员工不交,单位也要支付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同时由其出具声明,说明是其个人原因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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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可以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个途径办理,肯定是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般不会现金赔偿。
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单位不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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