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债权债务互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间个人三角债该这样处理: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的债务和相互债权。双方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任何债务都是非法的,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以相同的类型支付。
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果允许抵消,一方或双方的目的难以实现;
3、双方的债务必须到期。不能强迫提前偿还债权抵消,增加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的抵消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或个人依赖的债务是不可抵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