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出资人是别人以后有增义吗
1、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一定要签署委托买房协议,协议中要对购房款的出款人进行明确说明,要说明谁是房屋的实际持有人,如果有贷款的话,还需要注明谁是还款人,以及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权益如何进行分配。
2、借别人的名字买房风险很大的,大多数挂名买房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的,而且往往关系密切,因而办理过户不及时。但随着房屋价格不断上涨,“见利忘义”的事情时有发生,出资买房人往往吃了哑巴亏。
3、挂名买房务必尽早过户,只有过户完毕,才能确保产权。买房前,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出资人一定要与被挂名的人签一个协议,这样今后一旦出现纠纷也就有了凭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事实,房产的权属归实际购房人所有,房款由实际购房人支付。
2、名义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交付或日后的过户手续,或将房子权属占为己有、将房子擅自处分、因个人债务等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或处置的,实际购买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以违约金的形式预先固定下来,比如人民币多少万元整。
3、要让名义购房人的配偶知晓并确认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事实,避免对方配偶到时候主张所购的住宅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可在协议中事先约定好,名义购房的做法是否是有偿。在名义购房人帮助签署购房合同、办理交房等事宜,或因政策等因素影响名义购房人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自愿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双方商榷结果而定。如名义购房人违约,则无权索要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