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有没有用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21 17:40
劳动调解仲裁有用,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仲裁调解需要注意如下:
1、该劳动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范围;
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期限;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与义务;
4、正确确定劳动者的申诉请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仲裁调解需要注意如下:
1、该劳动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范围;
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期限;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与义务;
4、正确确定劳动者的申诉请求。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友情链接: 杭州请律师 大同律师 南京合同律师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征地补偿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天津律师 包头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葫芦岛律师 菏泽律师 四川律师 自贡律师 云南律师 遵义律师 杭州资深律师 瑞昌律师 万年县律师 莲花县律师 芜湖鸠江区律师 深圳宝安区律师 临泉县律师 哈尔滨南岗区律师 寿光市律师 珠海香洲区律师 禹州市律师 汝州市律师 安康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