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方不履行诺言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24 21:43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申请法院判决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应该予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在离婚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义务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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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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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协议的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若法院判决下达后,对方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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