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03 06:41
以个人名义借款供养第三人是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其中就包括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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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即如果这笔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双方意思所负,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需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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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即如果配偶有对这债务进行追认,或者这笔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的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意思所负,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要对其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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