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人家鱼塘钓鱼被人罚了二千元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04 09:40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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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时,应当填发处罚决定书以罚款及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的,应当开具凭证,并在捕捞许可证上载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 需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内陆渔业非机动渔船,处二十五元至五十元罚款
(二)内陆渔业机动渔船和海洋渔业非机动渔船,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罚款
(三)海洋渔业机动渔船,处五十元至三千元罚款
(四)外海渔船擅自进入近海捕捞的,处三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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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1、若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2、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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