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办理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0 08:4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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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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