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能否不交物业费,如何规定的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1 15:41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能不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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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正当理由,如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可以不交物业费,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拒交。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会被物业公司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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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
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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