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花的钱怎么要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2 14:43
法律分析:处对象时会花很多钱,也会有很多方面需要花钱,是否可以要求归还,还是要先看一看花钱的用途。比如,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等,这些应该不用归还。如果是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可以要求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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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恋爱期间花的钱是不能再要回来的。男女在恋爱期间,往往会因为请对方吃饭、旅游、为对方购买礼品等产生一定的金钱支出,这种支出实际上是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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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回,如果不涉及则不能要回。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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