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消防证一直没有下来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2 20:42
首先在媒体上刊登遗失证明,然后凭遗失证明的报刊去公安消防注册办申请补办。补发证书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遗失声明(市级报刊)的整张报纸原件;个人补办证书的申请;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一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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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举报的方法如下: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专话;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消防举报可以举报哪些方面消防举报可以举报方面如下: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3、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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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再次申请,不过是按照重新申请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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