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结婚后我的户口簿不在我母亲家,户口簿没有名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7 15:46
当事人结婚后还可以是集体户口的。结婚与户口的变更一般没有直接联系。户口变更与当事人意愿、户主、居住的条件等因素有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而居住于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友情链接: 律师怎么收费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律师网 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抚顺律师 芜湖律师 淮北律师 阳江律师 眉山律师 武威律师 舟山律师 邯郸律师 嘉兴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 婺源县律师 鹰潭月湖区律师 宿州灵璧县律师 蚌埠固镇县律师 池州青阳县律师 昆山市律师 义乌市律师 哈尔滨南岗区律师 太原小店区律师 诸暨市律师 天津西青区律师 平南县律师 成都温江区律师 天津律师 东台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