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朋友圈散播非法录音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28 07:41
偷偷录音,如果是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擅自对他人进行偷录的,是不合法的。应当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或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在自己的场地私自录音的,一般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私自录音,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违法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的立案标准是: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五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友情链接: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杭州法务咨询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贵阳律师 葫芦岛律师 温州律师 嘉兴律师 吉安律师 宁德律师 长沙律师 毕节律师 黔东南律师 昆明律师 宝鸡律师 天津律师 杭州公司类法律纠纷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亳州利辛县律师 合肥瑶海区律师 宿州埇桥区律师 邓州市律师 灵山县律师 天津武清区律师 惠安县律师 潮州律师 襄阳律师 眉山律师 苏州律师 虞城县律师 醴陵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