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以什么形式进行,怎么规定的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03 09:40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友情链接: 连云港律师 律师免费咨询网 新疆律师 达州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资阳律师 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漳州律师 百色律师 攀枝花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深圳律师 丽水律师 三门峡律师 滨州律师 襄阳律师 曲靖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太和县律师 六安舒城县律师 滁州全椒县律师 亳州谯城区律师 仁寿县律师 杭州律师 宿迁律师 宁德律师 大连律师 洛阳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