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分居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8-31 11:41
离婚财产分割的新规定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分居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若为婚姻存续期间分居的,一般不分割共同财产,但可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待离婚时,按协议分割。若为离婚分居的,则协议分割优先,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友情链接: 菏泽律师 武汉普法教育网 杭州买房律师 杭州建德市律师 杭州律师网 上海律师 吉林市律师 哈尔滨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江苏律师 六安律师 宁德律师 景德镇律师 广西律师 崇左律师 遵义律师 云南律师 定西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湖州律师 武汉律师 南京律师 太原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石家庄律师 鞍山律师 衡阳律师 温州律师 泰顺律师 临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