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自四川,在湖北丢了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16 19:41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异地办理:
1、首先就需要到自己居住地派出所,那里会有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受理点,然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交纳工本费。
2、然后把自己的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交给工作人员,他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材料无误后,异地受理点会将受理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所在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会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派出所收到申请人所在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发来的确认信息后,会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5、申请人凭着领证回执单就可以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身份证掉了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只要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所以办理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友情链接: 杭州钱塘区律师 盐城律师 吉安律师 孝感律师 成都离婚律师网 贵港律师 律师咨询网 杭州资深民事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 成都律师 长治律师 葫芦岛律师 黑龙江律师 大庆律师 阜阳律师 汕头律师 肇庆律师 钦州律师 泸州律师 眉山律师 天水律师 包头律师 绍兴律师 温州律师 椒江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大余律师 瑞金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