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5-03 05:40
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只要经过合法程序和满足相关条件,未出资到位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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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出资到位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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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存在特定股权转让程序需按照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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