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东西放在门口被别人拿走,然后报警处理有用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5-25 20:40
法律分析:可以,别人拿走物品,可能涉及盗窃,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占有他人私人财物,未经许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友情链接: 杭州家事律师 黄岩律师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 南湖律师 蚌埠淮上区律师 南通崇川区律师 吉水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承德律师 盐城律师 鹰潭律师 云浮律师 乐清律师 南康区律师 上栗县律师 亳州蒙城县律师 淮北杜集区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长沙岳麓区律师 滕州市律师 宜兴市律师 株洲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青岛律师 西安律师 烟台律师 徐州律师 济宁律师 衡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