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别人,我会留下案底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8-04 10:41
法律分析: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即有罪判决。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民事案件,不属于有案底。某人即使被行政处罚了,比如行政拘留,也不称之为有案底,或有前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友情链接: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周口律师 法律问题咨询 蚌埠禹会区律师 黔西南律师 金东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杭州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杭州劳动律师 杭州下城区律师 衢州律师网 杭州法律顾问 衢州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邢台律师 揭阳律师 宁波江北律师 永嘉律师 安庆桐城市律师 池州东至县律师 北京顺义区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启东市律师 宁波律师 唐山律师 曲靖律师 宜春律师 东莞律师 嘉兴律师 泰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