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27 10:41
民间债务转让需要下列手续及材料:
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
2、与新的债务人签订债务转让合同;
3、债权人应向新的债务人,要求行使还款义务;
4、新的承担人享有让与人的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5、承担人不愿意承担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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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债务转让需要的手续及材料有:
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
2、与新的债务人签订债务转让合同;
3、债权人应向新的债务人,要求行使还款义务;
4、新的承担人享有让与人的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5、承担人不愿意承担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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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转让都需要的条件有:债权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以及债权人告知了债务人、和保证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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