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让我去银行给她贷款担保,我在和贷款人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27 19:03
你好,作担保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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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效的,这种担保人之间的个人协议,不需要公证,只有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只要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法,协议即有效。借款协议中必须有贷款人和借款人,保证人在借贷关系中不是必须的当事人,有没有保证人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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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并且不具备无效的情形的,则是有效的。免责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包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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