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了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程序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01 20:41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对破产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破产清算指的是宣部公司破产之后,由清算组来接管其公司,并清算其破产财产。清算组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组织股东和相关机以关及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组成。
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包括企业自行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然后进行破产公告的发布。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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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6、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7、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债权人。
8、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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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破产宣告。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4、清偿;
5、终结破产程序。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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