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债权未到期,法律上如何规定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02 13:42
法律对如何执行未到期债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债权未到期就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对申请执行人是非常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到期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根据约定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到期债权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方式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友情链接: 菏泽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网 重庆合同律师 在线律师咨询网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顾问 杭州债务纠纷 杭州桐庐县律师 浙江律师网 杭州找律师 哈尔滨律师 通辽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周口律师 荆州律师 常德律师 云浮律师 中山律师 钦州律师 四川律师 西宁律师 哈尔滨律师 达州律师 江东律师 南湖律师 秀洲律师 诸暨律师 磐安律师 温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