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款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07 08:42
以下条件下可以办理商品房退房手续:
1、出卖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和规定。例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迟延交付房屋等;
2、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且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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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形下退房,还能要回房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如实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例值超出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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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以下条件下可退房:
1、出卖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和规定。例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迟延交付房屋等;
2、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且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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