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替代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问题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13 07:40

一、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1、替别人担保,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按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如果设立担保物权为借款人担保,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拍卖、变卖担保物后有剩余财产的归担保人所有,不足的由借款人承担。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2)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经仲裁或者诉讼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3)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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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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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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