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是如何处罚的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20 05:40
一般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10万元的罚金;
2、窃取信用卡信息的数量巨大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则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般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10万元的罚金;
2、窃取信用卡信息的数量巨大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则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友情链接: 固原律师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滨州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网 义乌律师网 河北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六安律师 东莞律师 百色律师 宜宾律师 黔南律师 湖州律师 青岛律师 苏州律师 临沂律师 邯郸律师 文成律师 秀洲律师 诸暨律师 嵊州律师 衢江律师 龙游律师 路桥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杭州专业律师咨询 青原区律师 濂溪区律师 丰城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