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一直都没有住人,然后楼下厨房屋顶有裂缝漏水,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21 21:40
法律分析: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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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既然需要鉴定,既然是浪费人力物力的事情就必须需要人来承担责任,究竟是谁承担,是承担全部的责任,还是承担部分责任,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该你自己来解决问题了。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你是最顶楼住户,发生楼上漏水,必须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进行维修的,并且费用也由他们承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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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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