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一万元,法院收立案费多少?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22 00:40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立案的费用在立案之时由原告预交,最终根据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承担。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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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费的计算标准: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法律明确规定,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20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照2%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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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是否立案与欠款金额是无关的,人民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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