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如何算,法律怎样规定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0-28 00:40
试用期的福利待遇根据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最低标准是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他福利比如提成和绩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或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试用期的福利待遇有工资福利待遇,即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奖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试用期的福利待遇包括:首先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的劳动保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五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友情链接: 杭州法务资讯 红谷滩区律师 甘肃律师 随州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网 重庆公司法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嘉兴律师网 杭州律所咨询 阜新律师 绥化律师 合肥律师 德阳律师 绵阳律师 眉山律师 达州律师 普洱律师 咸阳律师 合肥律师 宁波律师 柳州律师 芜湖律师 慈溪律师 鹿城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修水律师 玉山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