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呀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04 01:40
居住权和产权之间无可比性,没有谁大于谁的说法,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是: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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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主体是特定的公民;
2、客体只限于房屋;
3、属用益物权;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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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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