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不肯退还预付款,我公司应承担部分损失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14 18:41
可以要求退款,协商不成,建议起诉。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只要其中一方违约,订金是可以无条件全额退还的。
友情链接: 乐平律师 庐山市律师 杭州离婚家事律师 衢州律师 池州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网 张家界律师 西安交通律师 武汉普法教育网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房屋律师 嘉兴律师网 杭州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东莞律师 太原律师 沧州律师 山西律师 鞍山律师 牡丹江律师 舟山律师 襄阳律师 深圳律师 宁夏律师 奉化律师 遂昌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