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还住在一起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19 18:45
双方在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一般属于同居关系,该人身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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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了还住一起算同居关系。夫妻双方办完离婚手续,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即使再住在一起,那么也是合法的。该行为只是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但是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既不会保护同居关系,但是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的这种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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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了还住一起算同居关系。夫妻双方办完离婚手续,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即使再住在一起,那么也是合法的。该行为只是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但是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既不会保护同居关系,但是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的这种关系。目前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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