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在婚姻期间赠与了房屋,离婚时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3 10:41
离婚时,赠与房产一般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割:
1、赠与人赠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赠与人赠与其中一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个人财产的规定只属于其个人,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婚后赠与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分割:
1、赠与人赠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赠与人赠与其中一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个人财产的规定只属于其个人,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友情链接: 吉林律师 宁波律师 上海律师 连云港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重庆离婚律师网 杭州交通律师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南昌律师 北京律师 舟山律师 三明律师 济宁律师 威海律师 河源律师 内江律师 贵州律师 商洛律师 湖州律师 温州律师 抚顺律师 自贡律师 泰安律师 永新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芦溪县律师